再度回到我寧靜的家鄉。村落已經近在眼前,我加快步伐,歸心似箭。
近幾個月來,每次回家時,我心裏除了充滿思鄉思親之情外,還有另一份獨特的與眾不同的感情在蠢蠢欲動。什麼時候開始的?也許,是從我身心都開始成熟的那一刻起。
就比如現在,我的書包中除了裝有從城裏給家人買回的一些洋貨外,還有一條精致可愛的手鏈。任何人一看之下就會明白,這種飾物只能是女孩子的專利。
所以,是的,我在戀愛。
不,不,準確說,該算是單戀。因?我和她並沒有正式確立關係。說得更直接點就是,那女孩根本不知道我喜歡她。
我要說的是,這是我的初戀,物件是我青梅竹馬的同鄉玩伴。她住在臨村。我們一起長大,而我們這山溝裏孤苦零丁只有一所學校,教一些雖是小學範疇但實用程度夠一輩子的文化知識。我們一起在那裏畢業。然後我的家庭和我本人都希望我能繼續深造。所以我不得不去百裏外的縣城念中學,直到現在,好幾個年頭了。而她自畢業以後就沒有進一步的舉動,一直困在村裏足不出村。
距離並沒隔離我們的感情,在城裏呆久了我才知道同鄉眼中那些時髦高貴的城鎮女性本質上比我們村最俗的人還俗。我知道這叫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相比之下我們這兒淳樸善良的女孩們就是敗絮其外金玉其中了,所以說不可以貌取人。進一步,我發覺作?我從小到大的好朋友的她則是所有金玉中最閃光的一塊,簡直是鑽石檔次。一人獨在異鄉?異客的日子讓我無可避免地加倍懷念故鄉,親人,還有她,漸漸發現原來我那?挂念她,我開始知道,我喜歡上她了,我喜歡上了十幾年來都沒有特殊感覺的好朋友,愛情萌芽得真快,這讓我相信一見鍾情是可能的。
很顯然,她不知道我喜歡他,也許我們的關係太好了,太近了。當局者迷,只緣身在此山中。她一直當我是最要好的朋友。其實她這樣看待我很令我欣慰,這一來我就可以在這有利又穩固的前提條件下慢慢發展。築屋前要先打地基,地基越牢越有利,這道理誰都懂,至於這樣做以後屋子會被搭成什麼樣,則取決於建築者的實力及建築材料本身了。 我有信心能有情人終成眷屬。導致我自信爆棚的原因是我們這兒能與她匹配且和她關係良好的異性唯我獨尊。
唉呀,說了那?多,還沒講到她的名字--小豔。朱小豔。你們聽這名字多好,樸實無華恰如其分,平淡是珍,珍貴的珍。情人耳裏出西施。
自我到城裏上學以來留在家鄉的時間少多了,這事實讓相思成災的我無奈而焦急。而我又不能為了愛放棄學業那?莽撞。所以我化悲痛為力量以她?動力馳騁考場並屢屢大獲全勝。我的家庭以我為榮,我也幾乎是全村的驕傲,大家都不知道我這麼做主要是為了得到佳人青睞。
又是寒假,又要回家。這次我特地在城裏買了漂亮的小飾物送她。其實討好女孩並不一定要靠物質方面的東西,但戀愛中的雙方--或者單方總喜歡做無用功,況且未必一定無用。哲學上不是說,世界的本質是物質,物質決定意識嘛。
我慣性式地回到家,與家人一一見面,派禮物。例行公事後我拿出那條手鏈,和家人打個招呼就往臨村跑。家人都知道我的第二站在哪里。因?小豔家和我們家是世交。 我走得心急,母親在身後朝我大聲喊著什麼,我置之度外。
事後我常想,要是我當時肯耐心聽聽母親的話後果會如何?答案是不會有什麼不同。因?母親要說的我一會兒後就從小豔的父親口中聽到了。當然,不是好話的話,晚聽到一刻是一刻。 跑上20分鐘路可以抵達朱家,才到門口,我就有了不祥預感。
門上大白燈籠高高挂。醒目的"奠"字電著我的眼眸。
誰去世了?我忐忑不安地想著,敲門。有人開門。
"黃家少爺。"僕人對我點頭哈腰。朱家和我們黃家都是本鄉大戶,村人稱我為少爺是稀鬆平常的事。
"誰去世了?"我問了一句後不等那個面露難色的僕人開口就奔了進去。幾乎和迎面而來的朱伯伯--當然是小豔的爹--撞個滿懷。 "阿正,什?時候回來的?"朱伯伯看到我,眉頭略舒,親切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