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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异四则!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有一个老人,名字叫丹尼尔·贝克尔,住在衣阿华州的莱巴农,邻近的人怀疑他谋杀了一个在他家投宿的货郎。现在要讲的这个故事发生在一八五三年,那会儿在美国西部,长途贩卖货物的货郎要比现在多得多。干这行买卖也相当危险。货郎带着他的货物到处走,有些路十分僻静荒凉,有时在乡下还不得不靠人行行好让他们过个夜。这样他们就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而其中难保有人会根本不按良心过日子,连杀人的事都做得出来。偶尔有这样的事,一个货郎一路上带的货物减少了,钱包却鼓起来了,最后来到一座孤零零的人家求宿,遇到一个坏蛋,从此影迹全无。“贝克尔老贼”事件可能就是如此。“贝克尔老贼”,大家一向是那么叫他的,“老贼”这个称呼,在西部“居留地”习惯用来叫那些上了年纪而名声不好的人。传说有一个货郎进了他家,以后再没有出来过——大家知道的也不过仅此而已。

  七年以后,有一位孔明斯先生,他是那一带为人熟悉的浸礼会牧师,有一天夜里驾着马车经过贝克尔的农场。这时天色不算太黑,大地笼罩着的一层薄雾中还透进点月光。孔明斯先生生性快乐,用口哨吹着一首曲子,间或停下口哨,说一串友好的话来催促一下他那匹拉车的马。这么走着走着,他来到了一座横跨干沟的小桥旁边。

  他这么抬头一看,只见桥上站着一个人。那人在雾蒙蒙的树林背景中看得清清楚楚,他背上捆着一大包东西,手里握住一根粗手杖——显然是一个流动售货的货郎。他那副样子让人觉得他心不在焉,就像一个梦游病患者。

  孔明斯先生上桥来到他的面前时,勒住了马,快活地跟他打了个招呼,请他上车。“如果你和我是同路的话。”他找补了一句。

  那人抬起头来,把孔明斯先生的脸看了个仔细,可是既不回答,也没有什么行动。好脾气的牧师等了一会儿,再次请他上车。

  这一回,那人伸出右手往下面指,他当时站在桥边,也就是指着桥下。孔明斯先生顺着他的手势往下看,桥下是干沟,可是什么特别的东西也没有看到。于是他把目光收回来,重新去看那人,要跟他说话。可是那人已经无影无踪了。

  在这段时间,孔明斯先生的那匹马一直是少有的烦躁不安,这时候发出一声恐怖的嘶叫,飞奔了起来。等到孔明斯好容易把马勒住,已经来到离开一百码的山顶了。他回过头再去看那人,那人就在他第一次看到时的原来地方,也是原来的那副样子。

  就在这时候他第一次想到,他不要是碰到鬼了!他马上赶马回家,他的马也巴不得这样,它有多快跑多快。

  一回到家,他把他遇到的事情告诉了家人。第二天一大早,他由两位邻居陪着,重新回原来的那个地点去。这两个邻居都是有名有姓的,一个叫怀特·科威尔,一个叫阿布纳·雷塞尔。

  他们到了那里,发现贝克尔那个老头被绳子套着脖子吊在桥边一根横梁上,正好是孔明斯先生所谓的那个鬼原来站的地方。在桥面给雾水微微洒湿的厚厚一层上上,唯一的脚印就是孔明斯先生那匹马的蹄痕。

  在取下贝克尔老头的尸体时,人们踩散了它下面干沟斜坡上的松土,发现了一些人的骨头。给水一天天冲刷,这些骨头几乎也已经要露出来了

  经过检验,这些骨头被证实就是那个失踪的货郎的。也经过反复检验,验尸陪审团判定贝克尔老头是在一时的精神错乱中,亲手结束了他自己的性命。

  至于塞缨尔·莫里茨,就是那个货郎,他的确是被某人或某些人谋杀的,然而是什么人,陪审团不知道。

冷淡的招呼

  这个故事,是旧金山已故的本森·福利先生告诉我的。

  “一八八一年夏天,我遇到一个人,名字叫做詹姆斯·康威,他住在田纳西州的富兰克林,是为了健康原因到旧金山来旅行的,意气很消沉。他带给我一封劳伦斯·巴廷向我介绍他的信。

  “内战时期我就认识巴廷,他当时是联邦军队的上尉。内战结束后他定居富兰克林,后来,我有理由这样想,他成了一位著名的律师。巴廷是我一向认为可敬的老实人,因此,他在介绍信中说了他和这位康威先生的深厚友谊,这就足以使我相信,后者在各方面都是值得我信任和敬重的。

  “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康威先生告诉我说,他和巴廷曾经十分郑重地约定,他们两人当中不管谁先死,只要可能,都要用某种明白无误的方式从坟墓那边同对方联系——只是怎么联系,就留待先死者根据他改变了的处境的方便来决定了(我觉得这是很明智的)。

  “在康威先生对我讲了他和巴廷约定的事之后,过了几天我碰巧又遇到他。当时他显然陷入沉思,心不在焉地漫步走在蒙哥马利街上。他跟我冷冰冰地打了个招呼,只动了动头,就走过去了,留下我伸出了手,站在人行道上茫然不知所措,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自然也有点不乐意。

  “第二天,我再次在王宫旅店的大堂遇到他,看到他又要重复昨天那种令人不快的举动,我一下子在门口拦住他,很客气地向他打招呼,随即开门见山地问他为什么态度一下子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他犹豫了一下,接着坦然地看着我的眼睛,回答我的问话。

  “福利先生,”他说,“我想我再也不能和你做朋友了,因为巴廷先生已经断绝了他自己和我的友谊——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保证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如果他还没有告诉你,他大概马上会告诉你的。”

  “但是,”我回答说,“我怎么能听到巴廷先生说呢?”

  “怎么能听到他说?”他重复我的话,显然感到极其奇怪。“他可是在这里呀。昨天我在遇到你之前十分钟正好见到他。我正是用他跟我打招呼的那种冷冰冰态度和你打招呼的。刚才一刻钟不到以前我又见到了他,他的态度依然不变:他只是点了点头就走过去了。我不会忘记你对我的好意。再见,或者你会高兴我这样说——永别了。”他不由我分说,扬长而去。

  “所有这些使我感觉到,康威先生的举动不是随随便便的。”

  “其实我马上可以解释清楚,巴廷先生已经去世了。就在这次谈话的四天之前,他死于纳什维尔。于是我去拜访康威先生,告诉他找朋友的死讯,并且给他看告诉我他去世消息的信。康威先生显然大为感动,使我毫不怀疑他对朋友的忠诚。”

  “这真是不可思议,”他想了一会儿以后说。“我想我一定是看错人了,把别人当作是巴廷。那个人对我冷冰冰地打招呼,只不过是一个陌生人对我跟他打招呼作出有礼貌的回答而已。不错,我现在想起来了,巴廷有小胡子,可这个人没有。”

  “毫无疑问这不是他,是另外一个人。”我顺着他的话说。

  “以后我们之间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件事。然而当时我的口袋里就有一张巴廷的照片,是他的遗孀给我信时附在信里的。这张照片拍至他去世前一个礼拜,上面没有小胡子。”

无线电报

  威廉·霍尔特,芝加哥一位富有的工厂主,一八九六年夏天暂住在纽约中部一个小镇上,住在他弟弟的家里。小镇的名字作者已经记不起来了。霍尔特先生和他的太太有矛盾,分开已经一年。他们两人之间有什么矛盾,是不是仅仅限于性格不合,恐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因为他不是个容易相信别人的人,不轻易对别人说。不过他还是把这秘密告诉了一个人,并且不许他说出去。这个人如今住在欧洲。

  有一天晚上,他离开他弟弟的家到乡间去散步。

  可以假定——也不管这假定对于解释他说是碰到的事是否有帮助——他当时正埋着头在想家中发生的不幸,以及这不幸给他的生活所带来的令人痛苦的变化。也不管他想的到底是什么,总之,它们使他既不注意时间的消逝,也不注意在往哪里走。等到他想起来,他只知道已经远离市镇,正沿着一条路穿过一个荒僻的地区,而这条路和他离家时所走的那一条一点儿也不相像。一句话,他“迷路”了。

  他一发现这桩倒霉事,只是笑笑而已。纽约中部不是个危险地区,在它里面迷路不会太久。他转过身从来路往回走。还没走很远,他发觉周围的景物变得更清楚——明亮起来了。一切罩上了一层柔和的红光,在红光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映在他面前的路上。“月亮在升起来了。”他心里说。这时候他想起,这差不多正是新月出现的日子,但又不对,如果月亮是在它这一个可见的阶段,它早该下去了。

  他于是停下来,转着脸要寻找在迅速扩大的亮光的来源。但是不管他向哪个方向转,他的影子也跟着转,始终在他的面前。这太奇怪了,他怎么也弄不懂是什么道理。他重新又转,地平线的东南西北都转到了,然而他的影子还是一直在他面前——而光源一直在他背后,“一种静止的、可怕的红色”。

  霍尔特这一下惊讶万分——用他自己的话说,“都惊傻了”,——然而他似乎还保持着一种明智的好奇心。为了测试一下他不明白其性质和来源的这种光的强度,他把怀表掏出来,要看看是否能瞧出表面上的数字。这些数字简直看得清清楚楚,表针正指着十一点二十五分。就在这当儿,那神秘的亮光一下子亮到顶点,几乎把人的眼睛都照瞎,照亮了整个天空,使星星都隐没了,还使他的影子变得其大无比,横跨面前整个全景。

  就在这非人世间的神秘强光中,他看见离他不远,然而显然是凌空的,是他妻子的形象,穿着睡衣,抱着他的孩子。她的眼睛盯住他的眼睛看,而她眼睛的神情,他后来自己承认,实在无法形容或者描述,只能说“不是这个世界的”。

  那阵强光很短暂,接下来是一片漆黑,然而他妻子的形象依然是白的,一动不动,接着感觉不到变化地一点一点消退,直至消失不见,就像眼睛闭上以后视网膜上的发亮形象那样。当时也没有注意到显示出来的形象的特点,事后回想起来,它显示的仅是女人的上半身,腰部以下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说是一下子一片漆黑,这也只是比较而言,并不是绝对的,因为他周围的东西渐渐又看得出来了。

  等到霍尔特从和他离开时正好相反的方向进市镇时,天已黎明。他赶紧来到他弟弟的家。他弟弟简直认不出他来了,只见他发狂似的瞪大眼睛,脸灰得像老鼠。他几乎是前言不搭后语地把夜里碰到的怪事讲了一遍。

  “快上床去睡吧,我可怜的哥哥,”他的弟弟说。“好了…,现在别讲了…我们以后再好好听你说。”他的弟弟陪他上楼。

  一个小时以后来了一封无线电报。

  电报上说,霍尔特在芝加哥郊区的住宅失火,出口被火堵死,他的妻子抱着孩子站在楼上窗口,一动不动,显然是吓昏了。正当消防队员们拿着长梯赶到时,楼上地板塌下,她再也看不见了。

  电报上说。这一最可怕的时刻是在标准时间十一时二十五分。

逃犯归案

  肯塔基州有一个叫奥林·布劳威尔的人,因为谋杀妻舅被判死刑,关在县监狱里等候死刑执行。一天黑夜,他趁狱卒不备,用铁棒把他打倒在地,拿走他的钥匙,打开监狱大门逃出去了。狱卒身上没有武器。所以布劳威尔也就没有武器防身。他一出城做了件蠢事,竟钻进了大树林。现在要说的这件事发生在老年间,那会儿,这地区比现在要荒凉多了。

  这一天夜里特别黑,既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布劳威尔从来没有在这一带住过,地理不熟,不用说,很快就迷了路,分不出南北东西。他走了一阵,简直说不出是离开城远了,还是兜了个圈子又离开城近了——对于奥林·布劳威尔来说,这是个至关紧要的问题。他知道,很快就会有一群武装人员带了大猎狗来追踪他,那么他脱逃的机会就微乎其微了。他可不愿等死,还是拼命地走。

  忽然之间他却走出了树林,来到一条古老的路上。就在这时,他看到面前清清楚楚有一个人,在黑暗中一动也不动。向后退已经来不及,逃犯只觉得,一向树林里退,他就会——如他后来供述的——“满身都是铅弹”。于是两个人对峙着站在那里,就像两棵树。布劳威尔心卜通卜通直跳,简直气也没法透;而另外一个——另外一个的情绪一点也形容不出来。

  过了一会儿——也许是一个小时——月亮穿出云层,被追捕的人看到那有形的法律化身举起一只手,指向他和他的身后。布劳威尔明白他的意思,于是转过身来,背对着追捕他的人,乖乖地按着向他指出的方向走去,既不向右看,也不向左看,连气也不敢透,他的头和背部由于预感到要挨铅弹,实在都痛起来了。

  布劳威尔可说是该绞死的罪犯中最胆大包天的,只要看他残酷地谋杀妻舅所犯的滔天罪行就知道。他那种罪行在这里无须介绍,在审讯他的过程中已经揭发了,他面对这种罪行所表现出来的冷静也几乎让他滑了过去。但是有什么用呢?一个即使如此大胆的人,在他垮了以后,他也就乖乖的了。

  他们两个就这样顺着穿过大树林的那条古老道路走去。布劳威尔只有一次大着胆把头冒险转了一下——就是一次,这时他正在浓密的阴影里,而他知道对方是在月光中,——他朝后看了那么一眼:追捕他的人竟是伯顿·达夫,就是那位狱卒,他的脸苍白得像死人脸,脑门上还留着被铁棍打出来的鲜明的创伤。奥林·布劳威尔不敢再心存侥幸,什么好奇心也没有了。

  最后他们进了城,城里点着灯,但是空寂无人。罪犯一路向监狱走。他一直走到监狱大门前面,也没有人命令他,他自动把手伸到沉重大铁门的把手上,转动它,把门打开,走了进去,向几个武装守卫那里走去。直到这时候他才回过头来。除了他一个人进来以外,并没有别的人进来。

  在走廊的一张桌子上,躺着的是伯顿·达夫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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