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恋的大发明家
曾在记述的某一个故事之中,提出过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在哪一个故事中提出的,不记得了,也懒得去翻查,反正故事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问题。 再附带说一句,对于必然会有结果,但是却要费一番工夫才能做到的事,都不是很有兴趣去做。例如翻查在哪一个故事之中提出了这个问题的——肯定查得到,但是查起来却繁琐得很。这是“死功夫”,做起来没有味道,不如全然不知结果为何的事,每分每秒都有新的变量,那才引人入胜。 那个问题是:一件东西,包括有生命或是无生命的,当你看到它的时候,它是这样子的;若在完全没有人看到它时——意思是它不在任何视线之下,或不在任何监视的情形之下,它是什么样子的呢? 这个问题,永远不会有确切的答案,因为问题的前提是“绝对没有任何人或仪器看到它”。所以,在那种情形之下,它是什么样子,也就没有人知道。它可能是给人看到的样子(极大的可能),但也可能完全不同,不知变成了什么样子。 如果它和被人看到的时候,样子不同了,那么,这个样子可以说是它的原形和这个故事,也算是有关系,所以一开始就提出了这个问题来,也不算是空话了。 说空话是人类的行为之一,甚至被归入“文学”类。有的空话,听来看去,伟大之至:可是听不来看不来,还是空话,人类亦乐此不疲,真是奇怪。 且说回这个问题,深究起来,其实极是复杂,不但东西在绝对无人看到时是什么样子,没有确切的答案。就算是被人看到时是什么样子的,也一样有不同的答案。 举例来说,一只白色的杯子,许多人看起来,都是同样的一只杯子。但由于人能看到东西,是一连串极复杂的生物、物理作用运作的结果,在这一连串的运作之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结果也就不同了。 例如,受了过多酒精的刺激,视觉神经的正常运作,出了问题,这个人看出来的杯子形状,就有了歪曲,变得不同了。 又例如,在吸食了大麻或别的药物之后,人的视觉神经的运作,也会出问题,白色的杯子,看出来就会变成五色缤纷,绚丽莫名。 哪一种才是这“白色的杯子”的真正形状和色彩呢? 似乎也很难确定,是不是? 好了,该说故事了。 故事开始,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相遇。 当他们相遇的时候,男人当然不知道女人的名字,女人也一样,但是为了叙述故事的方便,还是先一人给他们一个名字好——男的叫丁真,女的叫何可人。这都是很普通的名字,而且笔划简单,合乎容易的原则。 丁真和何可人的相遇,完全是偶然。 我常说,一个人偶然地发生了一件事,可以决定一个人一生的运程,像是早上出门,靠左走或靠右走,就有可能出现两种不同的结果。 我也常说,一个人一生的历程(命运),是早已设定了的。 这是不是矛盾? 不是,只要把这“偶然”也看作是一种预先的设定,就一点都不矛盾了。 像丁真,那天晚上,在酒吧接近打烊的时分,带着几分酒意,自酒吧中脚步蹒跚地走出来时,正下着大雨。 他进酒吧时,也下着雨,所以他是带着雨伞进酒吧的。他跨出了人行道,雨点打了上来,他才发觉雨伞留在酒吧中,忘了带出来。 在这样的情形下,他要是能立刻下决定,一是转身回去取伞;一是免麻烦,冲过马路去就是。他的车子,就在对面。 这两个决定,不论他采取了哪一个,只怕他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和何可人相识的机会了。 可是,当时,他并不采取上述的两个决定,而是先仰起了头,让雨点打在脸上,贪圆那一时的凉快清爽之感。 那也只不过是十来秒钟的事,然而,已足够让事情发生了。 在街角处,突然转出了一辆小货车来,那小货车虽然破旧,可是却驶得飞快,而且,驾驶者显然未曾料到,在午夜大雨的街头上,会有一个傻瓜站在那里仰着脸淋雨,不看车辆。 那小货车上,堆了满满的竹笼,每一只竹笼中,是二十只准备运到市场去的活鸡。何可人点过数,总共是五百六十只。 对了,驾货车的司机,就是何可人。 等到何可人看到大雨之中,前面有一个人;丁真也在大雨声中,听到了旧货车疾驶过来的吱吱咯咯声之际,何可人已响起了车号,踩下了煞车。 可是,一切全都迟了,货车撞倒丁真,何可人在最后关头,扭转驾驶盘,她也无法看清自己是不是撞上了人。旧货车因为急速地转向一边而倾侧,在它翻倒之前,约有几十公尺是侧着车身,只靠左边的两只轮子着地冲向前的。 这种情形,最好的汽车特技员也未必耍得出,何可人却于无意之中得之。 车子撞向马路的一边,撞中了一家店铺的门面,幸而店铺上了铁门,否则,货车只怕会直冲进去。 车子在发出隆然巨响之后翻侧,车上的竹笼一起翻滚下来,五百六十只鸡,有一大半破笼而出,在大雨之中,又叫又跳又飞,场面混乱之至。 何可人也受了伤,昏在驾驶室中。 丁真则躺在街上,显然也受了伤。 过路人和酒吧中人立刻报警,警车和消息灵通的记者几乎同时赶到。 当记者来到的时候,还不知道那是一桩大新闻,只当是普通的车祸。 当然,那是一桩普通的车祸,但由于被撞倒的丁真,身分显赫,所以,就成了一桩大新闻。 同样是撞倒了一个人,被撞的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在报上所占的篇幅,自然不引人注意。但丁真做为一个出色的发明家,最近才被陶氏集团聘请,为该集团主持研究室。报上前一阵子才连篇累牍地介绍过他的威名如何而来的成功史,和他得过国际上重要奖项之多,可破任何人纪录的事迹。那样一个重要人物出了事,自然也就成了大新闻了。 各位想来也已知道,何以事情终于能成为我的故事的原因了吧——陶氏集团,总裁就是陶启泉,他和我的交情,非比寻常。 所以,事情发展下去,和我也有了关连。 丁真虽然在全世界威名赫赫,可是他年纪不大,才三十岁出头。由于他发明了不少东西,单是享有专利权,已使他本身成为一个大富翁。这一点,本地报章也突出报导过,所以他撞了车,就更成为大新闻。 到丁真被运鸡车撞倒那一晚为止,我只见过他一次。那是陶启泉为了欢迎他而举行的盛大酒会,把他介绍给各界人士。 这类盛大的酒会,我照例是到一到就是——到了,陶启泉介绍了丁真,握了手,我看到陶启泉又把丁真带到别人面前,就走了。 事后,温宝裕像是对丁真的印象甚好,足足说了好几天。我的印象,只是一握手之间,只觉得他很是挺拔,不算俊朗,但自有一股英气——一个男人三十岁出头,有五六个博士衔头,有大发明家的身分,又有巨额财富,也就很符合“气自华”的条件了。 所以,当撞车事件发生第二天,报上的新闻,出现“大发明家因失恋而大醉,被货车撞倒”的标题时,我不禁大是奇怪,向白素道:“你看,连丁真这样的人物,也会失恋,他爱的是什么样的女子,那女子又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白素向报纸瞥了一眼:“爱情岂能用世俗的眼光去衡量。” 我苦笑:“是……是……我说错了。” 由于我感到像丁真这样条件的男人,不应该有“失恋”这回事,所以我很仔细地看了这段新闻。 新闻记载了撞车的经过,说丁真在救伤车来到之前,已经可以站起身,只是轻伤。他承认全然是自己不对,不该在大雨之中站在马路上。他辩称,由于失恋,喝了过多的酒,反应迟钝;货车司机亦已尽了最大的努力,不然,他一定横尸街头了云云。 新闻只提到了货车司机姓何,伤势较丁真重,两人一起被送入医院。 记者的兴趣和我一样,想在丁真失恋上大做文章,可是又做不出什么来,只好又把丁真的威风史,再提了一遍。 我看了之后,自然不满,咕哝了一句:“什么消息都没有!” 白素斜睨着我:“你想要什么消息?” 我道:“像丁真这样的人物,失恋,总有一个独特的理由。” 白素道:“失恋要有什么独特的理由?任何人都会失恋。丁真有什么特别?原振侠医生够特别了吧!他失恋还不止一次呢!” 想起那位大是不凡的原医师,在感情上的一些挫折,我也不禁感叹。 白素忽然笑了起来:“要是这位出色的大发明家,爱上的是一个外星女人,那么,他的失恋,倒也可以成为卫斯理的故事。” 我闷哼了一声:“你也太小看卫斯理的故事了,和外星女人谈恋爱,多么老土,也没有什么变化,曲折离奇,不够资格成为卫斯理的故事。” 白素笑而不言,我知道她不同意,所以补充了一句:“当然,任何一个恋爱故事都可以惊天动地。” 白素仍然不说什么。 各位读友,这个故事的开头,并不突兀惊人,就算丁真失恋的原因,真是爱上了外星女人,又或者,他和那个撞倒他的何可人之间,又发展出一段新的恋情来,也是照例地老土。 然而,这个故事,终究成为卫斯理故事之一,当然另有原因,另有它的突兀之处。 突兀之处是在于,故事向另一个意料不到的方向发展,这意料不到的事,在我一开始叙述之际,也已提到了,而且提得很详细,只是再也难以想得到,故事竟会从这个方向发展开去而已。 却说当时,我还想再对白素说什么,楼梯上,便是一阵脚步声传来。 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却没有说什么,但是都知道:温宝裕来了。 果然,温宝裕出现在书房门口,他并不进来,神情犹豫,看来有点恍惚。这家伙,思想上天马行空,老作白日梦,也不知道他这时又在想什么了,我和白素都不去打扰他。 过了一会,他才摇摇晃晃的走了进来,找了一张椅子坐下,一开口就道:“不对,其中一定有古怪。” 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忍住了笑,并不答腔。 温宝裕又道:“真是古怪之极。” 他这样说的时候,抬头向天,一副沉思的模样。 我实在忍不住,对着他,大喝了一声。他倒真是想得出了神,被我一喝,吓得整个人弹了起来,喘着气道:“干什么,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我闷哼:“看来你死不了,变白痴倒有可能。” 温宝裕道:“有一件事,很不正常。” 我冷冷地道:“我看你是陈长青上了身。” 陈长青的灵魂,曾和我们有过几次接触:温宝裕这时的神情举止,以及他那种疑神疑鬼的样子,像极了陈长青,所以我才这样说他。 温宝裕一听,竟然伤感起来:“要是他肯显灵,那倒好了。” 接着他幽幽一声长叹:“唉!英魂何处啊!” 我忙道:“好了!好了!究竟是什么事有古怪,可得一闻否?” 温宝裕先点了点头,这才道:“我刚才到医院去,探望受了伤的丁真。” 他指了指报纸:“我也是看了报纸之后,才知道他出了事的。” 我知道自从那次酒会之后,温宝裕和丁真有过几次交往,很谈得来。那么,在报上得知丁真受伤,去看看他,也是极寻常的事。我不知道有何“古怪”,猜想是他在医院中另有所遇。 所以我问:“在医院中,遇着了什么事?” 温宝裕先是长长地吸了一口气,才道:“丁真的伤并不重,而且他知道,那货车撞上了他,全是他的不对,货车司机并没有什么不是之处。所以当他知道货车司机受了伤,而且伤势甚重之后,立即去看那个司机。” 温宝裕已开始了叙述,我也就不去打岔,听他说下去,他喜欢凡事“从头说起”,并且在说的时候,不断加上他自己的意见和评语,我对于他的这种叙述故事方式,也早已习惯了。 像丁真这样的情形,当他知道由于自己的不正常行为,使得一个货车司机不但翻了车,损失了货物,还受了伤之际,他想去向那个无辜的司机道歉陪罪,这正是君子所为——若是小人,自然只想到逃避自己的责任,责备他人的不是。 丁真第一时间就想到这样做,这也使我对他有了好的印象。 却说丁真的伤不重,他只是被车子的一边擦撞倒地,倒地时扭伤了左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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