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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未央
作者:沐霖   来源:网络

  情人在左,朋友在右,我向前。
  一
  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件衣服,在空中飘浮着,缓缓地向一个未知的深处落下,周围是虚空的世界,声息全无,陷入一种混沌的焦灼状态。意识在渐行渐远,不能出声,也无法动转,连一只小指也无从抬起。想大喊大叫,多想拔腿狂奔,甚至想伸出手去,撕碎这无边的黑暗。
  
  然而我什么都不能做,就像我的灵魂站在躯体的上空,拼命地想调动哪怕一根僵死的神经,所有的努力都失败后,我觉得我死了。
  
  “小妖醒醒,小妖醒醒,你怎么了?”
  
  突然的灯光刺痛了我的眼,猪头的声音似从天外传来,遥远而空洞,愣怔了好久,才明白,原来是一场梦,不过那梦境就和死了一样,灵魂真的可以出壳的。
  
  猪头的声音慌慌的,眼中布满惊悸,他是被我吓到了。
  
  “没什么,只是个噩梦而已。”
  
  让猪头去拿了毛巾,擦去一脸汗水,靠在床头,点根烟平静了一下,然后哑着嗓子问:
  
  “什么时候了?”
  
  “三点半。”
  
  “你回去吧,今天真的不早了。”
  
  猪头偎上来,想是来点温存吧,只是那两只乳在噩梦过后也是汗津的,凉膩腻,猪头很温柔地拍着我的背。
  
  猪头的手肥而肉厚,抚过肌肤很是舒服,我总是喜欢惬意地钻到他怀里,猫一样拱着,任由他的手在每寸肌肤上游走,就像浸在水里,而水波一漾一漾地流过,心中便会溢满暧昧的情愫。
  
  而今天我觉得有些僵直,肌肤莫名地刮过一层颤栗。
  
  猪头感到了我的冷漠,站起来默默穿着衣服。
  
  眯着眼,打量眼前这个男人,他真的很普通,说不上英俊,更谈不上漂亮,细看之下还有点老相,不过是三十几岁的人,就有些发稀凸肚,所以叫他猪头也就理所当然了。
  
  看见我在盯着他,这家伙,居然有些不好意思,扯淡,多少岁了还能整年少人的羞涩,当初是不是就看上了他的这点憨态呢,没有理由看上他。
  
  现在想来,除了寂寞,应该还有点别的什么吧。
  
  那离去的背影被一道道门隔住了,空气中虽然还摇荡着他的声音,还充斥着他的体味,而忽然间他就离我那么远,觉得他好陌生,就像路人甲乙,我不是他的什么人,他也不是我生命里的,这种感觉如一阵恐慌逼得我窒息。
  
  然而我又能做什么呢,这样的夜里,从心里往外透着一丝丝悲凉,那些黑暗角落里的寂寞这时候分外强烈,尖锐地刺入心中最柔软的部位,分明感到那些痛,却找不到宣泄的出口,心中百转千迴之后,终于泪眼模糊。
  
  二
  许多年前,我从那所有名的学府毕业后,没有回老家的城市,而是为了伟大的爱情留在了这个城市里,那个他高大英俊,叫林白,除了会写十四行诗,还弹一手行云流水的吉它。
  
  他最常说的就是,我是学美术的,他是学语言文学的,这叫文学和艺术的结合,我们将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那时我们已经工作快两年了,小有积蓄,就在我准备着做那个幸福的新娘之际,他却以电光石火的速度狂奔到某高官家里乘龙去了。那个金枝是他在某次外出采访时搭上的,当时他是报社记者,我在中学教孩子们图画。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中了人家的圈套一样,既沮丧无奈,又叫天不应,整个爱情故事回放起来,结局更像一个阴谋。
  
  我用各种方法折磨自己,让肌体的疼痛淹没心的疼痛,想不出什么方法能止痛的时候,就想了脱生死。于是辞去了工作,疯狂地满世界游走,随时准备撒手西归。
  
  好久以后,我也没死,而且也没疯,发现原来日子还得过下去。就在家做起了自由职业者,给些杂志画插图,或广告公司的策划,小康不曾,温饱总算有着落了。
  
  原以为日子久了真的一切都可以淡,却想不到,那些淡去的支离破碎的过往仍然在某些脆弱的时候突兀如利刃,锥心刺骨的疼痛再一次搅扰此刻的平静。
  
  自觉落拓不堪,而书巧每次见到我,总是说,小薇还这么年轻哟,哪像我都成了黄脸婆了。
  
  说这话的时候,书巧穿着松松的T恤,不修边幅,怀里抱着她的宝贝儿子,儿子拱在怀里,似随时钻进去吃奶一样。而书巧的脸上是难以抑制的幸福,是那种居家的自豪和满足,像是专门针对我这种独身的女人而放射出的万丈光芒,就像七月原野上怒放的玫瑰,芬芳的不光是日子,连季节也是陶醉的。
  
  实际上我以前是恨书巧的,当时在学校里我们是形影不离的死党,因此跟着她才认识了和她是同乡的林白,最后稀里糊涂地跟了那家伙跑来,最后竟被抛弃。
  
  细想起来,没准儿是她有意撮合的,虽然后来她多次向我表白,并不知道那人是个那种东西,但我心里还是存了芥蒂。所以,虽然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见她并不多,一直到她嫁了那个叫朱大力的男人,也因为年深月久抚平了那伤吧,才往来多了一些。
  
  只是见了面共同的话题除了那些回忆的部分,新内容乏善可陈,书巧总是扬着满脸的幸福张口闭口大谈老公孩子,毫不隐晦地说孩子他爸,我们家那口子。我总觉得这些称呼土的掉碴,让书巧以后别这么叫,就叫朱大力,像叫一个初中同学那样随意。
  
  书巧说,我们天生就俗,哪像你这么高雅。
  
  我哪里高雅呢,我的骨子里宁愿自己庸俗和粗暴,任意地用土得掉碴的称呼哟喝一个什么人。说白了,听别人叫着别拗,也许是自己的嫉妒吧。
  
  三
  我想我的名字起的不好,杜雨薇,雨中蔷薇,听着蛮诗意的,实际上拖泥带水的一定免不了狼狈的难堪,所以一开始猪头叫我雨薇的时候便抵死反对,后来他说,那叫你什么好呢,总觉得你跟妖精似的迷得人神魂颠倒,要不叫你小妖吧。
  
  不管叫什么吧,哪怕你叫我小鬼呢。
  
  只是他说我迷惑人的时候,想起曾经那个叫林白的人,为什么没有迷惑住他,或许人家是神仙,终有抵御妖精的法宝,而某金枝不知道是否也会迷惑人,人家的老子却才是大法宝呢,这样想想也心甘了。
  
  猪头不来的夜里,我会在网上胡逛,和那些男男女女的网友打情骂俏,和他们闲聊的时候,总是把自己说的很另类,好像有一大把男人一样,比如夜晚打扮得妖妖娆娆的去泡各种吧,喝那种蓝山咖啡,勾引形形色色的男人。或者说自己的男朋友是个艺术家,留着长发高贵而优雅。
  
  实际的情形当然不是这么回事,只不过是自己的意淫吧。我夜晚很少出门,方向感不好,出门就迷路,至今也没进过任何一家叫酒吧的地方,也不知道蓝山咖啡是何味道。
  
  有个男人是真的,是因为他想寻求刺激的时候,我刚好被肉欲折磨着,所以一拍即合,各取所需。虽然他每次心满意足之后总不忘表白,小妖,我会娶你的,可我从没当真,那只是男人喜欢开的空头支票,首先,我不爱他,其次,他是别人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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