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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不爱我的代价吗?
作者:雨衣千晴   来源:网络

我对爱情没有任何预兆,所以我是迟钝的。我总是习惯被爱。

    我对灾祸有很强烈的预兆,所以我是敏锐的。我总是习惯承受。

    当我被很多男生暗地里叫作是校花,爱慕着的时候,对于浮名虚荣我无动于衷。

    我只是很随意地顺手捉住一个男生,就象捉住根救命稻草一样,和他在一起。

    当我父母要离婚的时候我早已经有预感他们在一起不会长久了。

    我只有外婆肯收留我。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她不想带着我这个拖油瓶。

    我舅舅的几个孩子总是和我吵。虽然在我手中有价值的东西并不多,但他们还是来和我争。直至我童年的一切玩具被瓜分,一无所有。

    我知道我在那个寄人篱下的家是呆不下去了的。他们也不会有闲钱再供我读书。

    Jam 是我的学长,比我高二级,家境富裕,最重要的是他有一对慈善开通的双亲。

    搬到他家里住的时候我十五岁,已经是个小大人了。我自小就不被视作为孩子。

    我知道他是可以让我依赖的。为了我,他答应双亲不考外地的大学留在本市读书。他父母都很高兴,是我让他们唯一的儿子作出了这个决定,留在他们身边的。

    我们和睦相处,过得就象一家人。他们都把我视作是未来的媳妇一样看待,尽管我有预感我和Jam 在一起不会天长地久,因为我只是暂时的需要他,找一处可落脚的地方。亦舒的《喜宝》里面说过一句话,每个女人一生当中总会有无数男人作为踏脚石的。我并不爱他。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可以爱的男人并不可以依靠。爱情是太奢华的事。

    从小,我就不相信爱情、男人、婚姻。我的父亲何尝没有热烈爱过我的母亲呢?我小的时候一直缠着我的外婆要她讲我父母亲的爱情故事。听她绘声绘色、生动传神地说我父亲如何在楼下冒雨等我母亲回心转意,怎样坚持不懈送上九九八十一枝玫瑰求婚。听得惊心动魄,心弛神往的!爱的时候何尝不也是轰轰烈烈、山盟海誓、海枯石烂的呢?可是依然还是要分手。

    我也决定不要孩子,我不想给这个世界多制造一个孤儿。

    如果是爱情,我宁愿选择平静的爱情。因为我不想为它而操心。因为事实上它根本不值得我操心。

    我知道Jam 不会碰我的,在我十八岁之前我是安全的。他最大的限度不过是亲亲我、拥抱、抚摸。他是不会越雷池半步的。他是个规矩的人,如果他忘记了应有的尺度,我可以提醒他。我想,总有一天,我欠他的我会一次过清还。

    Jam 的父母常常要作环球旅行。说实话,倒真还是给我和他制造了无数次单独相处的机会和足够大的空间。

    Jam 喜欢看午夜的电视剧。每逢此时,我要撑住瞌睡,陪他一起,有时候我常常是把头枕在他的膝盖上,耐不住困睡着了,象只小猫一样蜷缩在他的怀内。没有旁人想像中的干柴烈火的事,我觉得我们的关系象兄妹多于象爱人。Jam 觉得我迟早是他的人,所以他并不急于一时。

    Jam 喜欢打蓝球,我总是他忠实的观众和拉拉队。在场下给他积极地打气,鼓掌鼓得手都几乎麻了,休息时给他一个微笑,称赞他,然后递给他饮料,为他擦汗。他的汗有时候会滴在我的脸上。从我的脸上一路逶迤下去,滑到颈项。在梦中,至今那汗仍在摩挲着我的皮肤,悲伤与快感从那块有汗的皮肤上蔓延开来。 

    如果他知道他会在一次打完蓝球赛后喝酒斗殴送了命的话,他一定会在我象小猫一样靠着他熟睡了的那个时候下手的。他死的时候才二十岁,青春年少,正当是意气风发的时候。

    悲剧从来没有人能够预测。尽管在他出事前两天我的眼皮会忽然突突地跳。手会忽然间颤抖,拿不住任何东西,碗筷从我手中全然滑落。

    Jam 说:Angel ,怎么这么不小心?

    我莫名其妙的说:Jam ,你要小心点。

    我已经告诉他了。可是他却不以为然。面上尽是满不在乎,若无其事的笑。

    看着中年失子Jam 的双亲,恸动悲伤的情形,我更加难受。有时候Jam 的母亲会忽然瞧着我平坦的腹部发呆。我知道她一定是在想如果我现在肚子里能够有Jam 的遗腹子那该有多好!我知道我在他的家里呆不下去了。

    没有人会相信我在Jam 的家住了三年,而我们依然是清清白白,还是处子处女的。连他的父母也不大可能相信,何况是别人呢?

    那是段平静的幸福的美好时光,虽然故事的尾巴稍嫌短促,也不见得完满,可是这个世上哪有完满的事呢?我是很知足的。Jam 给了我三年的美好时光,想到他的时候我心里还是会隐隐作痛。我们纯情得象蒸馏水一样,尽管不是没有可能发生一些事情,但是我们都歇力保留了我们的最纯真年月。

    有时候回想起,那段日子就象是一张泛白的旧照片,简单纯粹,没有杂色,是我最珍贵的一张旧照片。值得我珍藏与回忆,但却永远只能是过去式。我象兄长一样的敬爱着Jam.

    美貌是我唯一的本钱,凭着它我可以在任何一个男人身上投资,无往不胜。

    Eric是我第一个男人,尽管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可是知道与不知道又有什么分别呢?我只爱自己,不爱别人。我通常对男人都是怀有怜悯和母性的。不过,据说双鱼座的人可怜自己的时候远比可怜别人要多得多。换句话来说,我时常关怀着自己的痛苦与忧伤,由於我非常爱自己,因此也很能够善待自己。

    我给自己最好的生活,不用为柴米油盐而担忧,我还可以很好地继续读好我的书。

    在这个世界我并没有受过多大的苦。我觉得我要比绝大多数的人都幸运。因为我遇上了Eric,就象喜宝遇到了勖存姿,幸运的是Eric不是个老人。

    认识Eric是在Jam 的葬礼上,也许事情在冥冥中自作了安排。他是Jam 父亲的朋友,很年轻,只有三十五岁,在商场上已是大器早成的有为俊杰了。

    我在道义上是Jam 的未亡人,我为他披麻戴孝。然后一个月后,我已经穿著着Eric给我买的丝绸睡衣躺在他豪华的大床上和他交欢了。

    Eric喜欢我弧形优美的额头、灵动闪扑着的一双大眼睛、小巧的鼻子、饱满感性的嘴唇,以及优美的颈项,匀称而纤细的四肢。

    我象抚摸一个孩子一样亲切地抚摸着他卷曲的头发。他是精力充沛的,我则象条死鱼般躺着。不过这并没有多大关系,女人即使在床上没有技巧通常会被视作温驯、乖巧。男人大多喜欢这样子服服贴贴柔情似水的女子。

    等待放榜的日子是艰苦而漫长的,在那段日子里我学会了上网,也学会了抽烟和熬夜的时候喝咖啡,就差没有搓起麻将吸起毒来了。

    我还养了一只狗,我叫它小白,因为它是白色的。每一个情妇都应该养只狗,而且这只狗还必须是白色长毛的纯种贵妇狗,而且最好为它起统一的名字叫小白。

    这样,以后你看到一个到处找狗嘴里喊着小白小白的女人你就该知道她的身份和地位了。

    我对这只狗非常恶劣,我相信虐畜委员会随时都准备着起诉我的。

    被豢养的女人对于被自己豢养的小动物都是态度恶劣的。至少我是这样做的。

    当它无比谄媚地讨好我取悦着我,往我身上和脚上蹭的时候,我却往往一伸脚把它踢开三丈远。它忘记疼了,再来,我就再踢,直到它疼得爬也爬不起来,呜咽哀哀地悲鸣为止。

    当然好起来的时候我会把它抱在怀里,把它当成心肝宝贝般呵护。一般这个时候是我落泪的时候。它好象一直小小的,不肯吃饭,不肯长大。因为我待它不好。

    我想小白是通人性的,不然不会和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是的,我是被Eric豢养的女人。除了他,我无人可以依赖。

    有句至理名言是:有些女人适宜豢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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