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儿,也没有这样亲近过。事后她觉得,那天晚上自己应不应该多看看手表,还是自己不应该提出什么要求。 她帮他把薯条上面沾上番茄酱,他一低头就把她手里的薯条吃掉了,他说:“在杭州的压力很大,有时候都不想上班了。” “但是,所有的人都是这样,你要坚持呵。”她有点动容的说。 “还是喜欢读书的时候。” “上班有上班的好处,熬过这阵子就好了。” 对面的男孩子不住地在他们的交谈里面讲述起自己的神勇的过去,以及那些让女孩子开心大小的俏皮话。她不时地用手捂住嘴,免得自己笑起来很夸张。 也许是太久时间没有见过了,这一聊就是11点了,已经过了学校门禁的时候。他站起来,低眼看了她:“你不回去吗?” 她低头笑了一下:“回不去了,时间到了呵。” 他不语,先走出了门,雨却变大了。 他为他们撑起了伞,他说:“怎么办?” 她想现在已经晚到这个时间了,不如就趁这个时间多了解他,如果去他家,那么什么性格都知道了。 于是她低垂着眼睛,说:“那么,去你家好了。” 他有点迟疑,然后调侃的说:“那么你睡厕所哦。” 呵呵,你要是忍心我就睡,她心里也这样可怜又可爱的想着。 其实爱情绝对是要依靠经济的存在而发扬光大的,她深深地明白这一点,但是她觉得她没有看错人,翔应该是能够给她带来财富的人,就像自己的父亲一样,能够给她比别人富足的生活。 她是在水晶灯光照耀下的钻石小人儿,到哪里都能够发亮,也让人喜欢,被人珍惜,带着一身金贵的她,没有缺钱花过,而且她觉得,翔的性格和爸爸的很像,不是都说女孩子有恋父情结,这个现象在身上特别的严重。虽然这个男人是跟父亲有点相似,但是现在还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酸小子。 他在公交车上护着她,瘦削而紧实的肌肉,让人看着有美感而有依靠感,难怪当时很多女孩子死在他的手上,毕竟他长得这样耐看。于是她说:“当年,王廷和王宁,你和谁曾经谈过恋爱了?”“噢,都谈了。”他嘴角上漾着笑意说。
她惊呼,但是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看着汽车窗户外面的灯光越来越稀少,行人也稀疏起来。黑暗良好的树木在渐渐的远去,羽明白,翔对自己相当的自信,不然也不会这样的坦白。但是另一方面是,翔是准备跟自己认真交往的,不然就不会这样坦白,大可以瞒她,实在是纸包不住火的时候,在潇洒的说“拜拜”。“可见他是认真的。”一有这个想法,就觉得远离市区也不是什么可怕的。 他说:“到了。”然后在她之前下车,帮她撑伞。 粉红色的灯光从发廊里面透出来,震耳欲聋的声音掩盖了里面一切的喧嚣和欲望。在后面就是或高或低的一幢幢平民房,紧密的相挨成为这个城市坚固的一个部落。 这个城市很多这样的贫民房,她从来没有来过。她紧紧地拉住他的衣角,就像当年第一次出来玩,她还是不习惯这样拽着男人的衣服,于是很多的男人觉得她很纯洁羞涩。 小巷子都是雨水的痕迹,带着回忆的味道。她凝神想到以前帮他撑伞自己淋湿了,现在却换成他帮自己撑伞淋湿他自己,她不仅微笑了,心里想着他好像要还债似的。“哼——”他大声地从鼻子里发出这样的声音,从黑暗里突然蹿出来的突兀,她吓得抓住了他撑伞的手肘,他笑着:“别害怕啊,我这样的,虽然不能够打3个,但是打2个还是可以的呵。”她吓得一是无语,看着他正在坏坏的笑,他看了一眼她:“其实我是故意的。” “你……”她气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被他一直拽进了小四合院。抬头就是一幢3层高的砖瓦民居,灰色的卑微的样子,从楼下上去,铁质楼梯上面带着不能够擦净的灰尘和让人皱眉的锈迹,她记得他在西安的时候是住在最好的地段的住宅区,他以前一定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她尾随他孤单的背影,很想给他故作坚强的后背一个拥抱。 走廊里面都是雨伞,凌乱不堪,他们一直走到最后一间房子。他拿出钥匙打开房间,有点拘谨地说:“这里不太好,你将就一点。” 她点头说:“没有关系,你能够收留我很好了。”她善解人意的话让他心里很感动,他吸了吸鼻子说:“快点进去吧,先穿我的衣服睡觉可以吗?”说着推开了门。 15平米左右的房间,空荡荡而又杂乱,一个床垫旁边是一个凉席,她的目光停住了,他说:“这是我弟的席子……”他的样子像是在解释,她点头说:“我懂。” 眼睛就这样停在她的脸颊,他那时有些动容,她看得出来,毕竟,眼前的这个女人是在高中的时候,从16岁一直到18岁,她的眼里只有他,一个女人在生命最初就这样喜欢,现在又回到他的身边,于是他轻轻的抚摸她的头发,就想要感觉出时间的漫长一样,最终,他说:“你快点睡觉吧,很累了,明天你还要回去呢,我今天就不回来了,我和我弟上夜网去。”她知道,他是在为她着想。 房间只有她一个人的时候,她想到了凡,那个曾经深深的爱着她的男人,从来都是给她最好的,因为她出身名门且又爱好艺术,于是知道她心里总是有些完美主义的,在外要是过夜,一定是住宾馆的。眼前这个男人,无法给她这些,就连吃饭也没有办法吃西餐,过夜也只能够在这个地方,但,这是多么可贵多么诚心。明知道明天还是要早起上班,却去上夜网,把房间留给她,只是因为她是他心里的女朋友,不能够让她流落街头,仅有条件下的温暖。她禁不住地想哭泣了。 在天刚刚微亮的时候,她就离开了,虽然他拿走了她的伞,虽然她知道他想让她留下来,但是她知道她必须回去,因为学校很多事情需要她处理,她有责任感。 她回去后,寝室友J——一个细瘦的铅笔一样的女孩子,立刻凑过来:“羽,怎么了?昨天没有回来,你们?哈哈……”她笑着打过去,说:“J,你不要闹了。没有什么都没有,但是我发现,他真得很好。”J说:“那么心里还有没有凡,你现在没有他的记忆了吧,爱一个人,要全心全意地。”羽说:“我会努力的啊,现在我至少不能够没有他了,他现在就是我心里的人啊。只是他,实在是需要加油吧,至少我想,每次给周围人说起他的时候,都是骄傲的!”J说:“是呀,听你的讲述,看来你们俩人在家境上很不同。”羽这个时候笑起来,嘴角柔弱的泛白,眼神坚定地说:“爱情,可以超越的,不是吗?” 窗外正在渐渐的放晴,云朵一丝丝的游动着,纯净无暇。学生们陆陆续续的回来了。宿舍罗开始热闹起来。 或者爱情能够给与新的生机,在没有和翔在一起的一年内,每天都因为凡的记忆不能够入眠,凡跟她整整相交了一年,这一年让羽知道自己的好,也懂得了别人的心,以前都是很糊涂的。有句话是这样“只有真爱的人,才能让自己成长。”凡那个时候,至少让羽飞速的成长了。但是因为他的离开,羽的世界寂寞了。就算逃回家,也不能够快乐,直到遇到翔。 现在羽能够睡觉而且还能够微笑的起来,在过去的时间,她总是觉得自己变老,看看自己的手指,因为失去爱情边的干枯起来,但是她现在倒是觉得自己的手指变得透明,心也透明,真是个水晶心肝玻璃人。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就像一朵莲花,皮肤洁白泛着粉红,像莲花一样的层层渲染起来,莲心样儿的眼睛泛着金色,云朵似的身体变得轻盈,花苞盛开在胸前,她有点不好意思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会渴望她呢? 在记忆里面,他对男男女女这样的事情很不渴慕。16岁的少男少女,就在班里同学流言的怂恿下,于一个只有清风习习的夜晚,在马路边上,看着对面车辆人来人往,他身上带着新穿的皮草的味道,还有洗衣粉的香气,快速而小声地说:“你喜不喜欢我?” “你喜不喜欢我?”就成为她印象最深刻的告白,男孩子最单纯的询问,灵动的眼神流露出来的怯懦,再也没有比这样的告白更动人的。之后的爱情里面,他们经常的出去,和一大群人出去,他从来都是和她保持距离,只有一次,他们很多人要去溜冰,通向溜冰场的路上都在修路,工人们埋头苦干的样子,他们不屑一顾,没有人知道其中的艰苦,冷漠的从土堆上踏过,她在一群人里也在勉强的上去,Nike的休闲鞋在泥土里面变得毫无生气,她一个踉跄,身体摇摇欲坠,就快掉进施工道里,她就感觉一个有力的手臂拉住了她的手,一回头,一个坏坏微笑的翔,说:“你可不要掉下去,不然我怎么办?” 一直冷漠的在后面不理会,一直不给她温存的话,一直不给她一些赞美,直到分手,他们也仅仅限于那次拉手。 所以,他对女人的身体很少期待,喜欢她,恐怕那是也是因为喜欢她的性格:乖巧顺从。 只是现在她还可以这样么?在跟随爸爸出席了各种各样的生意场合,在红酒和料理之间学会礼仪也学会了伪装,在别人对她的奉承里面,她一边胆战心惊也一边心平气和的接受,她的一切都已经符合一个千金小姐的品质和外在。所以,更多的学会表达自己和说“不”。 这样的成长是在不经意之间的,于是她从当年高中的乖乖女变成现在的闪烁夺目的“公主”,在班里是,在同学心里也是,在上了大学后才知道自己原来是要被崇拜和关怀的。 但是,遇到翔,她依然想变成他的女人。 从见到他那一面后,她就开始清算身边的人,那些追逐自己的男人和男孩子,把他们的号码都删除,把以前收到的礼物都封好,把以前记录别人的日记都锁上,作完这些,她觉得就像完成了一个仪式,爱情重新开始的仪式。 她想,或者我应该给他写点什么。她想到了张爱玲。这个旷世才女,一颗心系在胡兰成身上,最后被他残酷遗弃。一代才女也免不了,她……想到这里,觉得有种宿命似的,心里一阵悲伤。还是为他写点东西吧,她想,希望自己每一部作品都有他的影子,字里行间都是对她的感情。但是还没有来得及把这个作品给他看,他就要离开了。 那是在他们第一次见面后的第15天,他给她信息:小情人,我要走了。回西安了。她看完信息,一着急电话就打过去了:“翔,你,要走吗?”“对呀,我在这里作完一个月了。回去可以找到好一点的工作。”“翔,那么在家里已经找到工作了?”“还没有,但是总之比这里好。你也知道,我在这里找不到什么好的工作,现在的工作纯粹是在施工做工人。”“翔,你不要放弃自己啊。我,很担心你。”“羽,等我找到好一点的工作,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未来的。我不想配不上你。”羽还想说点什么,那端电话就挂了。 翔逃兵似的回去,带着屈辱和委屈的痕迹回去。羽想留下他,但是他没有在这里打胜仗的把握。羽知道他不想跟自己说些什么,怕羽什么都懂,也怕羽不懂。 在杭州的日子他们一共见过两次,第二次是在那次见面后的7天,那次羽帮他洗了衣服和搞卫生,他的样子很让羽心痛。 在他走后的日子,她不会再像安排仪式一样,每周因为见他而欢喜,但是,因为她知道这样下去,西安和杭州之间,就又会多了一对异地恋人。 十月,人头攒动。 因为晕机,所以她不选择坐飞机,宁可坐火车。火车站人来人往,汗臭味道和熏臭腥气相互交杂,身后的一位大婶像一颗子弹一样的撞到她的身上,一阵麻木,但是她还是忍耐了,无言的摇摇头。 上车的时候是被人挤上去的,在这个时候,任何力量都非常的薄弱。在一位宁夏大叔的关怀下,她披着皮大衣,颤抖和急迫的到了西安火车站。 在人群里发出尖叫“小偷”,她淡笑,西安火车站时出了名的脏乱差,贼城。 她护着自己的钱包,在和他约定的地方等待。 他竟然近在眼前。 她知道自己很难在人群里辨认出他的身影,毕竟相隔时间又有点久了,要经常看到审美主体,才会产生美感。她知道这个美学原理,但是却在爱情里很难做到。 他一过来,就顺势搂住她的腰,柔声问:“坐了那么久的车,累不累?”他的温柔让她不知所措起来,嗫嚅起来:“噢,不累。” 下火车,然后就去了他家,他家里没有人,这让她觉得自己像背着父母乱谈恋爱的孩子。毕竟,他还没有给她一个独立他们到了他家后,100平米的房子,简单装修,在西安算是一个小康的家庭了。他知道她喜欢看电影,于是放了最新的电影《哈利伯特》,他们依偎的看着。之后,他姐姐给他电话说要过来,他们就从椅子上分开了。 门被钥匙冲破,姐姐的头发打了个发髻,就是现在很多女孩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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