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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故事(11-16)
作者:倪匡   来源:网络

是同样的三个精壮汉子,六个人前后保护着那个老者。尽管江边的地形,使他们无法保持固有的队形,但不论江边石块的布排如何不规则,他们六个人都能巧妙地把老者拱围在中心。
  这是他们的职责,他们是龙头的近身保镖。要是龙头有了什么不测,他们也绝无面目再苟活于世。
  龙头的腰际,在深紫色的缎子面,上好的紫羔里子的皮袄,随着他急速地走动而掀起时,可以看到一枝乌黑漆亮的枪,枪柄上同样是深紫色的穗子,飘动着,看来十分轻柔。
  但是看到这柄枪的人,自然都知道这种枪的威力。
  这种枪模式,是当时人类致力于杀人武器的发明和制造过程中的杰作,是轻型杀人武器中最有效的一种。它首先由德国人制造出来,迅即流传世界各地。
  它有着特殊的性能──可以扳一下枪机,只射出一颗子弹,也可以推动一个制钮,使扳动一下枪械之后,把膛内的一梭二十发子弹,在极短的时间中,一下子发射出来。所以,它的一个名字,叫作‘快慢机’。
  它通常又有一个木制的枪盒,可以把枪柄部分,接驳到枪盒上,利用枪盒靠在肩下,使得更能射中目标,所以,它又有一个名称,叫做“驳壳枪”。
  枪法好,而惯于将之随身推带之人,大多数嫌那个木盒太重而不够灵活,所以弃而不用,他们又给了这种枪一个十分威武的名字——“盒子炮”。
  龙头腰际所挂的,就是一枝真正德国造的盒子炮,几乎同样的盒子炮,在子字堂堂主的腰际,也有着一枝。子字堂主跟在后面,而走在最后的,就是那个有着一副娃娃脸的“金字来”,(假定他就是传奇人物张拾来)。
  张拾来一样在赶着路,他有点神思不属,不时,会在口角无缘无故,泛起一个笑容,又不时,会在眉心之间,深深地打着结。
  天色灰暗阴沉,看不出是上午还是下午,在阴暗的天色之下,翻腾着的江水溅起的水花,看来有一种异样的洁白。
  九个人中,没有人出声,只有子字堂堂主,不时向张拾来投以一个眼色,张拾来虽然心神不属,可是也总能及时表示知道,同时,以眼色,表示自己并没有忘了在适当的时候,发动密谋。
  由于知道会有事发生,所以气氛相当紧张,而且镜头的角度,也变化多端,一下子在前面,一下子在后面,一下子又在侧边,变换快速。
  (白老大沉声道:“这一段江段,已经离开神牙台很远,我未曾到过。你们看,沿途多么荒凉,像是亘方以来都没有人迹的样子。”)
  (我叹了一声:“实地拍摄的。”)(白素道:“我早已肯定了这一点。”)这时,一行人翻过了一堆崎岖的怪石,面前出现的是一个江湾,江湾相当平坦,全是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在石缝中,长着一簇又一簇的芦苇,比人还高,有的疏落,有的十分茂密,过了江门,前面又是一堆接一堆更高的石块。
  (白老大失声道:“要动手的话,这里最理想了。”)
  (他一句话还没有说完,看到的情形,已经有了变化──白老大猜中了。)
  先是张拾来陡然加快了脚步,张拾来和那六个保镖不一样。
  他的刀,一直握在手中,只不过刀上套着深蓝色的布套。他一加快脚步,迅速越过了子字堂堂主,接近走在龙头后面的三个保镖。
  那三个保镖,立时察觉到了身后传来的迅疾的脚步声太异特,身子在相当快疾的前进中,并没有停止,却陡然疾旋过来。
  他们已经够警觉了,但是毕竟是在最后的一剎间,才知道了有异样,并且,在最重要的一剎之间,他们还无法判断他们感到的异样,是一个致命的危机──这种失误,就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张拾来不等他们全转过身来,蓄满了全身的劲道,陡然发挥,足往鹅卵石上一弹,整个人像是燕子般轻巧,向前掠出,手臂挥动,刀上的布套飞开,刀光闪耀,紧密无比的“刷刷刷”三下响,他已掠过了那三个保缥,到了龙头的背后。
  那三个保镖,急速转过身子来的动作并没有停止,仍然继续了下去,而且得以完成。
  当他们完成他转身的动作之际,他们自然变得面对着子字堂堂主。他们只看到,子字堂堂主,一面在急促赶向前,一面已伸手,将腰际的盒子炮握在手中,并且立即作出了要射击的姿势。
  也就在那个时候,那三个人已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还想转回身子去,但是,在他们有脖子上,先是出现了一股血线,接着首先是,他们的眼睛,眼白陡然成了一片血红色。
  这时,他们已经看不到什么了,而在不到半秒钟的时间内,他们脖子上,鲜血大量涌出,血稠得像是浆,而且,他们的头,也可怕地,向着一边,侧倒了下去。
  他们头部的侧倒,并不是由于他们头骨弯曲的动作,他们的脖子还是直的,可是头却侧倒向一边──张拾来疾逾闪电的三刀,已将他们的头骨削断,断得恰如其分,不会浪费一点力和时间,颈际被利刃剖开的部分,就到头骨断开为止,所以,他们的头,只是向重心不稳的那一边侧倒下去,而不是滑跌落地。
  他们的头向旁一侧,颈际的伤口扩大,血如同泉水一样喷出来,喷出来的血泉,足有碗口粗细,可不是么,早就有人叫过:
  “头砍了,不过碗大的一个疤……”
  和这三个人的死亡同时发生的,还有着其它许多事,简直看得人屏气静息,目为之眩,神为之夺,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就像是也在险恶的江滩上。直接参加了密谋的实行。
  子字堂堂主显然对张拾来的刀法,有着极度的信心,那三个人中了刀,仍然转过身来,在极短的时间之中,根本看不出他们中刀,这三个人,必定无一幸免。所以,他连看也不看那三个人一眼,就在那三个人身边掠过,而他在张拾来一掠向前之际,已把盒子炮抓在手中。
  那时,张拾来早已到了龙头的身后。
  一个人,能够当上哥老会派在金沙江畔的龙头,不消说,他的一生之中,不知道曾经过多少大风大浪,而在大风大浪之中能够活下来,保持着他如今至高的地位,自然一定也有他过人的本领──求生的本领。
  自他身后传来的急促的脚步声,张拾来手中利刃挥动的声音,已经全然可以令得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并没有学那三个保镖一样转身,而是突然之间,右腿向后一踢。
  他那一踢的姿态,真是漂亮利落到了极致,踢起的只是小腿,小腿踢出,脚底向上。
  (我和白老大异口同声叫了出来:“好!”)
  小腿一踢,插在他靴帮子上的那柄匕首,忽然飞起。
  那一定是他毕生功力所聚,千万次锻练而成的功夫,匕首一飞了起来,一道晶光,便疾射向后,迎着疾窜过来的张拾来。
  匕首上像是长着眼睛,直射张拾来的心口。
  张拾来手臂向下一沉,本来扬起,已向前劈出的利刃,跟着向下沉了一沉,一下“铎”然悠扬响亮的金铁交鸣之声过去,匕首斜斜地飞了出去,落进了湍急奔流的江水。
  而张拾来手中的利刀,也在这时,带着长虹一般的晶光,扬了起来。
  然而,龙头所需的,就是那十分之一秒的阻挡,那十分之一秒的时间,已使他能够一探手,握住了系在腰际的盒子炮。
  如果──如果──他带着那柄盒子炮,不是系在腰间,而是一直握在手中的话,那么他便不需要这十分之一秒。
  可是他却不是那样,所以需要那十分之一秒的时间,把盒子炮攫在手中。
  十分之一秒,对任何人的一生,都微不足道,在正常的情形下,没有人会去注意十分之一秒。
  虽然,在剧烈的争斗中,十分之一秒,却极其重要,代表着胜利或失败,荣誉或蒙羞。例如一百公尺的短跄,维持在十秒整的纪录上相当长一个时期,以致有人认为人的体能,已无法突然破十秒这一极限了。
  可是,九秒九的记录终于出现,就是那十分之一秒,使人知造,人的体能,是可以无穷无尽,没有止境的发挥。
  而在这时,十分之一秒的意义,更是重大,代表了死和生的界限。
  龙头攫枪的动作再快,毕竟也花了他十分之一秒,就在这十分之一秒内,一切该发生的,都已发生了。刀光与血光并闪,龙头的手,才一攫枪在手,张拾来的刀,已在这十分之一秒内砍倒,血光迸现,龙头的右臂,齐肩被砍下。
  龙头一定准备一攫枪在手,立即射击,所以,当他的手臂脱离了肩头,虽然万有引力在地面上两物体之间的作用极小,但是牛顿的普勒定律的公式,还是在起看作用,所以,离开了肩头的手臂,绝无例外地向着地面跌落下来。
  然而,在手臂还末跌落在鹅卵石上时,手指还是扳下了枪机,一梭子弹,进射而出。
  于是,看到的景象,真是奇诡莫名,一条断臂,断口处喷着血,手中扳着枪,手指居然弯曲,触动了机枪,子弹呼啸而出,枪口冒着火苗,这已经够令人吃惊了,再加上牛顿第三运动定律的作用:作用等于反作用,不论是什么枪械,在发射的时候,都有一定的反挫力。
  若是手臂还留在肩头上联络着,人体的肌肉所产生的力量,可以抵销这种反挫力,可是这时,手臂却已经离开了人体。
  再由于手臂离开人体之后,重力作用,已使得枪口向下,射出的子弹,全落在鹅卵石上,而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且在同一直线之上,所以,断臂在反挫力的作用之下,一下又一下,向上跳着,坚决不肯落到地上。
  虽然只是那极短的时间,可是真正是诡异绝伦,令人汗毛直竖。
  在断臂诡异而固执地还在空中跳动的第一下开始,张拾来手中的刀,已向横一伸,利刃的刃口,无声无息自龙头的右臂之下,切了进去,其顺利的程度,一如一柄烧红了的刀,切进一块生油之中。
  也就在第一下断臂所射出的枪响的同时,也就是利刃切进了没有任何阻挡的龙头的右胁的同时,又有一下额外的枪响,一颗子弹,自子字堂堂主手中射出,射向张拾来。
  当子字堂堂主掠过那三个已死的保镖,握枪在手,准备发射之际,就可以知道他射击的目标是张拾来了。若是为了万无一失起见,他其实可以利用盒子饱上的“快机”,一下子把一梭二十发子弹一起射出去。
  可是,他的密谋,经过不知多少次反复思索,一发动,发生的事,一切最微末的细节,都经他事先千百遍思考。
  他知道,当张拾来逼近龙头,龙头会反脚踢出匕首,他也知道,张拾来必能挡开那柄匕首,他更知道,在那十分之一秒的时间之中,龙头会攫枪在手,张拾来的一刀,就必然攻击龙头的右臂。
  他甚至算定了,龙头的右臂虽断,还是能使枪机触动,子弹飞射。
  正由于他计划如此精密,所以,他才决定,在第一下枪响之后,他只射出一枚子弹──这样,自他手上发出的枪响,就夹杂在接之而来的一连串枪声中,不会为张拾来所觉察,真要杀人的话,一颗子弹,已经足够了。
  反而,如果他射出一梭子弹,额外的枪声,会引起张拾来的注意。反倒命行动如鬼魅一般的张拾来,有了趋避的机会。
  这一切,他都经过那个密之极的筹划和计算。当事情一开始,一切正如他所料的丝毫无差,他认为自己的计划,已经成功了。
  可是,子字堂堂主,却犯了一个错误,错误由于他缺乏常识而形成。他顾忌到了自己手上所发出的枪响会引起张拾来的注意,却不知道,盒子炮子弹,在枪管来复线的作用之下,自枪口射出之后,前进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声音传播的在摄氏零度的气温下,在空气中行进的每秒钟三三一点三六公尺的速度,就算这时的气温,在摄氏零度以上,每秒钟再加上每度零点六米的速度,枪声还是及不上子弹前进的速度。
  若是他知道这一点,他就会不去考虑枪声──张拾来要在中弹之后,才能听到他手上所发出的枪声。
  而如果他不考虑发自他手中的枪声会引起张拾来的注意,他一定不会只射出一颗于弹,而会利用枪上的快射设备,把一梭二十颗子弹,一起发射出去。
  如果是那样的话,一切结果,自然大不相同。
  他一枪射出,张拾来的利刃,切进了龙头的右臂,利刃已将龙头的心脏,割成了两半,张拾来完成了他要做的事。
  他根本不可能知道在背后发生的事,但是多年来的厮杀生涯,却使他养成了一个奇异的保护自己的习惯,他极不喜欢自己背后有人。
  当他掠向前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背后有四个人:三个保镖和子字堂的堂主。三个保镖不要紧,他确知他们已经死了,他不在乎背后有死人,只是在乎背后有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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