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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誓(6-10)
作者:倪匡   来源:网络

面的。
  同时,他也感到自己的赤身露体,十分狼狈,长安大豪经历虽然丰富,可是也从来未曾这样狼狈过。同时,他又看到自己的那柄匕首,在对方的手中,他情急地向匕首指了一指:“救命之恩,无以为报,阁下若是喜欢,这匕首就当是薄酬好了!”
  那年轻女人侧了侧头,像是想弄明白裴思庆在说什么,可是却又不明白,她俯了俯身,把匕首放在沙上,自己转身,走向骆驼,在鞍旁的一个后袋中,抽出了一幅十分柔软的毡子来,又走向裴思庆,再把那幅毡子,也放到了沙上。
  裴思庆这时,已拾起了匕首,忙又把毡子拾了起来,围在身上。
  这时,他也感到异样的口喝,他又道:“水,还有没有?水!”
  那年轻女人拧了拧头,做了一个手势,又发出了一下清啸声,一匹骆驼走了过来,在裴思庆的身前,跪了下来。
  裴思庆直到这时,才真正肯定遇救了。
  刚才两只脚,已经有一只半进了鬼门关,这时,忽然又逃出生天,心情之轻松,难以形容,他伸手在自己的脸上抚摸着,真想仰天大笑。
  可是他手触处,脸上却传来了像刀割一样的剧痛,那又令得他笑不出来。
  不但是脸上被手摸到的地方像刀割一样的痛,当他一跨步,想骑上骆驼去的时候,全身每一处地方,也都像是被刀割一样地痛,令得他这个大豪,也不由自主,发出了可怕的嗥叫声来。
  干裂的皮肤,本来是麻木了,连痛都感觉不到的,这时,痛的感觉才回来。
  他伸手按住了骆驼的头,痛得除了大口喘气之外,什么也不能做,根本不能动。
  那年轻女人显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向他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留在这里,斐思庆陡然叫了起来,神情恐怖之极:“不!不要留我在这里,我不怕,再痛,我也要赶快离开沙漠。”
  他一咬牙,就上了骆驼,骆驼一欠身站了起来,那一下颤动,又令得他发生了一下嗥叫声——在那一剎间,他以为自己的身子已碎成了几百块了!
  可是,他毕竟不是普通人,虽然痛得面上的肌肉歪曲,使他脸上的皮肤又多了一些裂痕,可是他在坐定了之后,还是自然而然,挺直了身子,尽管在那样的情形之下,他坐在骆驼上,还是有一定的气势。
  那年轻女人也上了骆驼,身手十分敏捷,她又发出了一下口哨声,骆驼向前走去,斐思庆咬紧牙关,尽管痛楚一直没有减轻,可是他非但不嗥叫,而且连哼也未曾再哼过一下。
  那年轻女人骑着骆驼,走在前面,他紧跟着,还有一匹骆驼在最后面。裴思庆留意到是在向南走,他好几次哑着声音问:“我们到哪里去?”
  可是得到的回答,却是他听不懂的话,那使他明白,他和那年轻女人之间,无法用言语沟通。
  那年轻女人一直在回头看他,她的眼珠十分浅,所以什么颜色,都能在她的眼珠之中反映出来,蓝天白云的时候,她眼珠是蓝色的,当夕阳西下时分,她的眼珠之中,竟然是一片艳红,奇妙无匹。
  裴思庆知道自己获救了,他想到是:自己所发的毒誓,竟然没有应验。
  他绝不愿意再去想那件事,可是,毒誓没有应验,他并没有饿死、渴死在沙漠中,这件事,却给他一种异样的喜悦。
  那种喜悦,超过了作奸犯科的人逃脱了法律的惩处——他逃脱的是神明的控制力量。他作了这样的坏事,竟然不必应誓。
  他甚至进一步想:自己是不是根本没做什么坏事,所以才会使得毒誓不应验呢?
  当他想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张口要笑,可是却又是一阵剧痛,但是那并不能阻止他在心中大笑。
  那可能是他一生之中,最开怀的一次大笑。他从来没有那么轻松过。自从做了那件事之后,就算他怎么强迫自己忘掉它,总是有一个阴影便在心头,就像是喉咙里哽了一根鱼骨头一样,并不是不去想它,它就不再存在。
  而现在,在那样的情形之下,他居然都不死在沙漠之中,可知那毒誓是根本不存在的了!
  毒誓既然不存在,杀一个人有什么了不起?
  裴思庆这时候,神情一定古怪之极,因为他看到,前面那年轻女人回头向他看来的时候,双眼之中,有惊讶的神色。
  这时,晚霞漫天,沙漠之上,十分平静,突然之间,裴思庆看到了一个奇景。
  他看到了一道相当深的深沟。
  在任何地方,看到了一道深沟,都不足为奇,唯独在沙漠上看到了深沟,才是奇谈。
  沙子是流动的,像水一样,一定是由高处向低处流去,所以,沙漠中不可能有深沟——一有,流动的沙子就会将它填满了!
  可是,出现在他眼前的,却又确然是一道深沟,不但是,而且,骆驼已经走进了深沟之中,深沟斜斜伸向下,沟很狭窄,走在沟中,向两边看去,可以看到两壁的沙,都在向上动,竟然在地下有一股力量,把沙子喷向上,逼住了不让沙子填进沟中来。
  裴思庆看得目瞪口呆,那年轻女人转过头来,向他大声说话,像是在向他解释这种奇异的现象。可是,裴思庆却听不懂。
  深沟越来越深,裴思庆又问了几次,究竟是到什么地方去,可是仍是一点作用也没有。
  这时,天色已渐渐黑下来了,裴思庆虽然从鬼门关中跳了出来,可是身子仍然虚弱之极,他开始要支持不住了,他紧紧抓住了缰绳,使自己不跌下来,可是眼前仍然阵阵发黑。
  他想求助,可是还没有出声,整个人就像腾云驾雾一样,又进入了半昏迷的状态之中,他倒十分享受这种情形,因为不少布满全身的痛楚,也不那么明显,像是渐渐在远去。
  等到他又有了知觉的时候,他所感到的,当然是遍体的清凉。
  那种凉飕飕的感觉,舒服之极,像是在长安的华宅之中,虽当盛暑,可是柔娘却用才从深井吊打上来的井水,替他在淋浴一样。
  一时之间,他想不起自己是在什么地方,因为这种舒服的感觉,和生死一线的挣扎,相差实在太远了!
  他知道自己在快死的时候,全身的皮肤,都可怕地裂开,裂缝而且极深,在裂缝中渗出来的不是血,而是一种浅黄色的水。
  这时,那种丝丝的凉意,都正从皮肤的裂缝之中,渗进他的身体之内,使他感到无比的舒适。他甚至不能确定这是不是一场梦,所以他不敢睁开眼来,惟恐一睁开眼,梦醒了,他会依然在沙漠之中挣扎。
  他利用这个时间,把一切又迅速想了一遍,直到他肯定,从那场暴风带来灾难之后,他终于获救,并没有应了昔年所罚的毒誓,他也记起了自己曾在骆驼的背上,所发出的那一阵狂笑,他缓慢而深长地吸了一口气,正准备睁开眼来时,就听得一个相当沙哑,听来很古怪的声音,操着长安口音在说:“你醒了?你真是运气好,听说,在发现你的时候,食尸鹰的喙离你的头顶,不到一尺?”
  猝然之间,听到了这一番话,裴思庆心中的高兴,真是难以形容,他还未曾睁开眼来,泪水已疾涌而出。他是响当当的好汉,本来是不作兴流泪的,可是这时,他完全不能控制。
  他根本不知道说话的是什么人,可是那几句话钻入了他的耳中,所产生的感觉是极度的亲切,而那种亲切,使得鼻子发酸,也令得泪水泉涌。
  他睁开眼来,虽然泪水令得他视线模糊,可是他还是看到,在他身边的,是一个形象十分怪的怪人,一脸皱纹,可是身形又矮小得出奇,当他定下神来之后,他立刻明白了,那是一个侏儒——一个天生比常人矮上许多的侏儒。
  同时,他也看到自己,是躺在一个凹槽之中,凹槽约有两尺深,注满了一种绿色的水,而他的身子,就浸在这种绿色的水中,那种舒适无比的清凉感觉,自然就是这种绿色的水带来的。而且,那个像是马槽一样的大凹槽,是一整块白玉所雕成的——裴思庆十分识货,一眼就可以看出,那是质地极佳的白玉。
  (当整理资料,整到这一部分之时,温宝裕叫了起来:“不得了,整个白玉来做浴缸,比罗马皇帝还要豪奢,那是什么地方?”)
  (胡说道:“如果那地方恰好盛产白玉,那也没有什么,就地取材,白玉做浴缸,和石头做浴缸,也就没有多大的分别。”)
  (温宝裕仍是大摇其头:“不可思议——那浴缸不知道还在不在?”)
  (自然没有人可以回答他的问题。)
  裴思庆不但弄清楚了自己是在一个白玉槽之中,而且也看清楚,身在一个相当宽阔的大堂之中,大堂有四根柱子,每根都有一人合抱粗细,也全是白玉的,大堂的地上,铺着一块一块的方形玉块。整个大堂,气派之大,连见过大世面的长安大豪裴思庆,也为之咋舌。
  他的喉结上下移动了一会,才张开口,发出了声音:“我在什么地方?”
  那侏儒一直在注视着他,一听得他说话,侏儒的五官一起动了起来,样子十分滑稽,侏儒的回答是:“你在天国之中。”
  裴思庆呆了一呆:“天国?”
  侏儒又用十分可笑的神情笑了一下:“是的,他们称他们的地方为天国。”
  裴思庆又大是疑惑:“他们?”
  侏儒继续挤眉弄眼,看来那是他的习惯。裴思庆知道,他也见过,在长安,有不少侏儒,从小就被训练成逗笑的小丑,在杂耍班子里混生活,眼前是这个侏儒,一定也是这一类人,所以才会一开口说话,就有那种滑稽的神情,令人发笑。
  侏儒道:“我从长安来,多年之前,被天国人在沙漠中救起来——在这里的日子太舒服了,舒服到了根本不记得日子是怎么过的!”
  侏儒说着,提起一只皮壶来,拔开塞子,裴思庆立时闻到了一股香味,那是淡淡的酒香,和淡淡的花香,裴思庆不由自主,吞了一口口水,他想伸手自那侏儒的手中接过皮壶来,可是他却发现,浸在绿水之中,身子虽然凉浸浸地,舒服之极,可是却一动也不能动。不但提不起手来,连头也不能转动。
  他陡地吃了一惊,立时向侏儒望去,侏儒把皮壶伸过来,把壶嘴对准了他的口,还好,他还可以张开口来,他连喝了七八口那种似酒非酒,似水非水,香味扑鼻的液汁,长长吁一口气。
  接下来,侏儒所说的话,令得他惊疑参半:“你现在身子不能动,那是为了你好,你遇救的时候,只剩了一口气,他们一直在沙漠中生活,知道像你这样情形的人,应该如何施救!”
  裴思庆虽然绝不喜欢自己的身子一动都不能动,但是也无可奈何,只好闷哼了一声。
  (身子一动都不能动,意味着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一个武林大豪级的人物,当然绝不会喜欢。)
  侏儒却笑了起来:“你才从死亡关口闯过来,应该没有什么可以令你害怕的了,是不是?”
  裴思庆又闷哼了一声:“怎么只有你?他们呢?救我的那个女人呢?”
  侏儒的眼珠转动,答非所问:“我刚才说,在这里的日子十分舒服,连岁月都不记得了,那是对我来说,未必每一个人都这样想。”
  裴思庆一时之间,不明白他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当然他也无法有反应。
  侏儒又道:“这里……天国……的情形,有些特别……”他说了一句,却又不说特别在什么地方,话头一转:“看你的样子,像是锦衣美食惯了的?”
  裴思庆盯着对方,他十分有自信!若是从长安来,应当知道长安大豪的名头,所以他一字一顿地道:“我叫裴思庆。”
  他料到侏儒会知道自己的名字,可是却想不到反应会如此之怪,只见侏儒突然睁大了眼睛,眼珠像是要从眼中跌出来一样——那自然不再是他受训的逗笑滑稽神情,而是真正的吃惊。接着,他连退了好几步,本来他是双手攀在白玉糟上的。在退开了几步之后,他又大口喘着气,指着裴思庆,想说什么,可是一开口,却又没有发出声音来,又立时紧紧闭上了口。
  裴思庆接着问:“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侏儒这才一步一步向前走来,又来到了近前时,他已完全恢复了正常。连连点头:“自然……自然!长安大豪裴大爷,谁没听说过!”
  在沙漠上挣扎求生的时候,一个脚夫和长安大豪,并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在不同的情形之下,不同的身分,就会有不同的作用。
  裴思庆很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也自然而然,感到意气甚豪,若不是他不能动弹,一定会有适合他身分的行动。
  侏儒在走近之后,又喂裴思庆喝了三口香酒,才道:“裴大爷,救了你的,是天国的女主。”裴思庆呆了一呆,一时之间,他有十分怪异的想法,他的那种想法,十分模糊,只是一个概念,可是随接,侏儒的话,使这个概念变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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